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惠州产业转移园企业交流中心项目资产评估服务
2、项目编号:ZZGB******002
******街道惠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北片区(广东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5,000.00元。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项目情况:
(1)项目功能定位为龙门商业综合体,整体规划呈规则的矩形布局,北侧设置酒店,西侧设置宴会厅,东侧和南侧设置办公楼,共有5栋多层商业建筑,局部设置一层地下室。
(2)项目用地面积为13701.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85.6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609.2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976.41平方米,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12%,绿地率25.24%。
7、采购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惠州产业转移园企业交流中心项目的资产评估服务,主要项目内容为房地产租金价格以及公开转让价值的评估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采购项目需求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截图)
3、供应商应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或备案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备案证明)
三、采购项目服务/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等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评估结果应当符合当地市场价格水平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对所出具的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同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评估报告,对土地评估报告按相关规定进行电子化备案,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硬件(如保障实勘用车等)、软件支持,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资质、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评估业务,所有因为评估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
(4)成交供应商须至少明确一位项目对接人,工作时间内,在采购人发出非正式委托通知后,对接人须于30分钟内响应对接。
(5)采购人可以分批对本工程范围内的资产委托成交供应商进行评估,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提供评估意见以及评估报告等。
(6)供应商承诺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则视为其能在规定时间(下达任务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内完成该项目的评估服务。
(7)出具初评结果一览表。在对接人承接委托事宜起,24小时内出具项目初评结果一览表(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此阶段,暂不要求实地查勘,如需相关现场照片等资料,由采购人协助提供。
(8)出具评估报告。收到正式委托书后,10个工作日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如案件需加快完成,由采购人在委托时另行与成交供应商约定时限。(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理。)
(9)评估资料的报告要求:对评估报告所涉及的资料,成交供应商应按评估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年。
(10)其他工作要求按相关规范执行。
2、服务周期要求:因本工程项目为在建工程,预计在2026年8月份竣工,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地产租金价格以及公开转让价值的正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验收确认后,则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3、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做好保密工作,在服务期内获取的一切技术资料均不得外传。
(2)供应商应为该项目成立评估小组,并明确1名评估小组项目负责人。评估小组人员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要求:新版和旧版的证书均认可,旧版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是指同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的旧版证书,若是旧版证书需备注“旧版”;新版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同时加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印章的新版证书,若是新版证书需备注“新版”)
(3)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承诺项目服务期限内,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变动、调整导致本项目需要提前结束或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采购流程有变更、修改或补充的,成交供应商须执行新的规定。
(5)成果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委托评估范围的房地产进行评估,提供正式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和《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并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成果规格:评估报告A4版,打印数量4套,电子版1套。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采购人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报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包含完成评估工作所需的服务费、市内交通费、误餐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所有税费等各项费用。
(2)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付款方式:评估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0%。
3、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评估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了正式有效的评估报告。
4、关于采购人定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推荐评选,评审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供应商仅作为采购人的定标参考依据,采购人将按照符合项目需求、质量、服务、报价等综合因素确定综合最优供应商。项目成交后,采购人不接受非成交供应商的查询,也不对不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2天内(即2025年7月9日23:59:59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明确回复报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报价及响应,报名时须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有效的《获取询价文件(报名)申请表》(格式见本公示公告附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提供的《获取询价文件(报名)申请表》联系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参与询价活动。
报名邮箱:******。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联系方式:邱先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