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度商业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资源库采购项目2025-ZJZX-03标
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度商业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资源库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事宜。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度商业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资源库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本标段编号:2025-ZJZX-03标。
4、服务期限:两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往后推算2年)
5、入库数量:五家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在5个及以上的,按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选择5个单位入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5个的,所有供应商全部入库;入库单位详细评审最终得分须达到合格分70分及以上。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范围:项目立项(估算)投资成本分析、设计到竣工决算******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门类工程、景观工程、红线内外市政(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通信、燃气)工程、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类工程、物资设备在内的整体、单体、分部、分项等所有工程。详见“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为服务资格入库选择,入库后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最终由各使用部门针对具体项目询比价确定实施单位后实施委托流程,与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针对具体项目签署委托合同,不保证入库单位一定能获得委托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人保留依实际业务需要自由选择库内或库外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权利,入库单位无权就采购人或使用部门选择服务机构的行为提出任何异议或赔偿请求等。资源库采用动态管理,如入库机构及其服务团队存在行政处罚、行业处罚等或服务无法达到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将其移除资源库。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供应商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必须经法人单位授权。
2、供应商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外大型新建商业建筑项目或存量商业建筑改造项目造价咨询业绩(若总公司参与采购活动,其分支机构业绩均认可,若其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造价师、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项国内外大型新建商业建筑项目或存量商业建筑改造项目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第2、3项中的商业建筑指建筑面积20000m2以上的TOD、shopping mall、酒店公寓或街区式商业建筑。(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4、供应商******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 9: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3、出售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请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回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购买采购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3409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及标段名称(均可简写)。
5、供应商须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方具备采购活动资格。
6、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录入截图(已录入的可不提供)。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16:00,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尽快购买采购文件。
7、如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满3家时,将重新采购。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17日上午09:00-09:3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上午09:30。
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5室。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上午09:30整。
2、开标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5室。
七、采购澄清和补充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发出采购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如有),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八、其它明确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4、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或取消其入库资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十、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黄晓燕
电话:0512-******-9166
邮箱:******
十二、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
监督邮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