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全民健身休闲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全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日土县全民健身休闲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西藏日土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日发项(2025******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西藏日土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日发项(2025)109号)******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日土县县城;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 1#水井房 11.70平方米,2#水井房 11.70 平方米,3#水井房 11.70 平方米,亭子 4座,人行拱桥 4座,土石方工程 3500.00 立方米,塑胶篮球场660.00 平方米,4米高成品网围栏106.00 米,停车场 4484.37平方米,30 厚花岗石铺装 2009.00平方米,透水混凝土骑行步道 4013.16 平方米,碎石汀步 2698.01平方米,硬化地面428.19 平方米,花岗石路沿石 5206.11米,移栽苗木 5000株,绿化工程 370.00平方米,原有水井房外墙维修30.00平方米,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监控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成品卫生间迁移1项,拆除工程1项。设备购置:篮球架1套,成品钢结构收费岗亭2座,停车场收费道闸1套,健身设备 10 套,室外休闲座椅及配套垃圾桶40 套,成套滴管中控系统1套。;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新建 1#水井房 11.70平方米,2#水井房 11.70 平方米,3#水井房 11.70 平方米,亭子 4座,人行拱桥 4座,土石方工程 3500.00 立方米,塑胶篮球场660.00 平方米,4米高成品网围栏106.00 米,停车场 4484.37平方米,30 厚花岗石铺装 2009.00平方米,透水混凝土骑行步道 4013.16 平方米,碎石汀步 2698.01平方米,硬化地面428.19 平方米,花岗石路沿石 5206.11米,移栽苗木 5000株,绿化工程 370.00平方米,原有水井房外墙维修30.00平方米,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监控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成品卫生间迁移1项,拆除工程1项。设备购置:篮球架1套,成品钢结构收费岗亭2座,停车场收费道闸1套,健身设备 10 套,室外休闲座椅及配套垃圾桶40 套,成套滴管中控系统1套。;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 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
3.1.3 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6 10:30:00 至 2025-07-23 10: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7-16 10:30:00 至 2025-7-23 10:30:00,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8-6 10:10:00 ,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发布的媒介名称)上发布。8.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授权招标人在开标时对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8.2 本项目评标采用智能化评审,评审数据均来源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及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前投标人需对相关内容进行确认。若评审数据与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不一致,以智能化评审数据为准。
备注: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处(用CA锁电子签名或电子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建设局
地 址: 日土县
邮 编: 8597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雅砻阳光花园1栋
邮 编: 859000
联 系 人: 李准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包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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