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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地区社会化考场考试服务框架协议实施方案的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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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李凤娇(******)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社会化考场考试服务框架协议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 分2025-01-122(二次)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1-科目二小型汽车(C类)考试服务 协议价 ≤ 5元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2-科目三小型汽车(C类)考试服务 协议价 ≤ 10元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3-科目二大中型车(A类、B类)考试服务 协议价 ≤ 20元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4-科目三大中型车(A类、B类)考试服务 协议价 ≤ 30元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特定资质:需提供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的考试场验收报告。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7月01日-2027年06月30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详见框架协议征集文件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供应商申请方式、地点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7年05月16日 2.供应商申请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site/category?isProvince=false&districtCode=659900&parentId=3661&childrenCode=ZcyAnnouncement2&utm=site.site-PC-42055.1069-pc-wsg-ArticlePurchaseNoticeList-front.1.86cd64a030ca11f09803cd797946e2a6,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3.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文件。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对外联系人、单位地址、发票开具名称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阿克苏地区(含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辖区)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需求落实 1.考场基础服务 (1)场地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符合《GA 1029-2022》标准的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场地(租赁或自建),租赁期限≥2年。 (2)考试车辆:C类、AB类车型车辆均需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适配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要求。 (3)电子化评判系统:支持全流程自动化评判,兼容多车型考试需求,数据与公安系统实时对接。 2.技术及设备要求 (1)智能化考试系统:覆盖科目二、三全流程,配备监控系统、车辆定位装置、数据实时传输接口。 (2)合规性标准: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028-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 1027-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 1026-2022)等系列国家标准。 3.服务模式与期限 合同期限2年,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允许供应商动态准入或退出(需提前30日书面申请)。 4.费用结算机制 (1)收费标准:科目二C类5元/人次、AB类20元/人次;科目三C类10元/人次、AB类30元/人次。 (2)结算依据:以考试系统核定的实际人次为准,按季度结算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调整条款:遇政策调整或成本重大波动时,双方协商修订标准。 (二)供应商准入与管理 1.资质审核 (1)基本资质:合法注册、财务状况良好、独立承担服务能力,提供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文件)。 (2)专项资质: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出具的考场验收合格报告。 (3)地域限制:仅限阿克苏地区(含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辖区)服务商。 2.技术能力评估 (1)提交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证明,出具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监控系统清晰度(≥1080P)******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等资质。 (2)应急方案:提交突发情况(设备故障、考试中断)处理预案,并模拟演练。 (3)双语服务:汉、维双语引导流程及公示材料。 (三)动态管理机制 1.记分周期与规则 (1)周期计算:记分周期为12个月,自首次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连续计算。 (2)记分标准:按违规严重程度分为四档: 12分:组织作弊、篡改考试数据、虚假备案等重大违规;6分:乱收费、违规设置考场条件;3分:未公示收费标准、未签订规范合同;1分:考场管理混乱、未及时处理投诉。 2.动态监管措施 (1)分级处罚: 累计6分:暂停新增考试业务1个月,限期整改;累计9分:暂停全部考试业务3个月,整改后需复验合格方可恢复; (2)实时监控: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实时汇总记分数据,定期通报违规考场名单。 3.管理依据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记分管理办法》及地方性补充文件,授权动态调整周期与处罚标准。 (四)退出机制 1.退出触发条件 (1)强制退出:12个月周期内累计记分≥12分;发生任意一项12分重大违规行为(如作弊、数据造假); (2)主动退出:考试场因经营问题或其他原因主动申请终止合作。 2.退出执行程序 (1)强制退出流程: 监管部门书面通知违规考场,公示退出决定;终止考试业务授权,收回考场编码、系统业务数据以及系统权限等;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社会化考场资格。 (2)主动退出流程: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完成业务交接,无遗留问题方可终止合作。 3.责任追溯: 退出后仍对周期内未处理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服务优化措施 1.便民设施建设 (1)考场内设置饮水机、便民柜(含救急药品等)、轮椅、遮阳伞、充电器等设施,定期维护更新。 (2)设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等。 2.人员培训 (1)岗位职责与规范:明确安全员职责范围(如考场秩序维护、考生身份核验、违规行为处置) (2)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模拟设备故障、考生突发状况等场景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处置能力。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新入围供应商服务年限与本项目首次征集供应商的框架协议期一致)。
动态管理机制
1.记分周期与规则
(1)周期计算:记分周期为12个月,自首次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连续计算。
(2)记分标准:按违规严重程度分为四档: 12分:组织作弊、篡改考试数据、虚假备案等重大违规;6分:乱收费、违规设置考场条件;3分:未公示收费标准、未签订规范合同;1分:考场管理混乱、未及时处理投诉。
2.动态监管措施
(1)分级处罚: 累计6分:暂停新增考试业务1个月,限期整改;累计9分:暂停全部考试业务3个月,整改后需复验合格方可恢复;
(2)实时监控: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实时汇总记分数据,定期通报违规考场名单。
3.管理依据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记分管理办法》及地方性补充文件,授权动态调整周期与处罚标准。
(四)退出机制
1.退出触发条件
(1)强制退出:12个月周期内累计记分≥12分;发生任意一项12分重大违规行为(如作弊、数据造假);
(2)主动退出:考试场因经营问题或其他原因主动申请终止合作。
2.退出执行程序
(1)强制退出流程: 监管部门书面通知违规考场,公示退出决定;终止考试业务授权,收回考场编码、系统业务数据以及系统权限等;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社会化考场资格。
(2)主动退出流程: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完成业务交接,无遗留问题方可终止合作。
3.责任追溯:
退出后仍对周期内未处理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服务优化措施
1.便民设施建设
(1)考场内设置饮水机、便民柜(含救急药品等)、轮椅、遮阳伞、充电器等设施,定期维护更新。
(2)设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等。
2.人员培训
(1)岗位职责与规范:明确安全员职责范围(如考场秩序维护、考生身份核验、违规行为处置)
(2)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模拟设备故障、考生突发状况等场景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处置能力。
(六)安全保障措施
1.责任保险:供应商须为考场运营涉及的全部设备、车辆及工作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单次事故保额不低于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采购方应列为保单共同被保险人,保险权益自动涵盖因乙方过失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2.考生安全保障:供应商须为所有考试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覆盖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单次事故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大写:壹佰万元整);
3. 争议处置责任:因考试系统误差、成绩判定错误等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供应商须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及其他衍生成本;因供应商责任导致甲方被行政处罚的,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消除影响并赔偿采购方损失。

十、采购合同文本:

框架协议-合同模板(服务)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付费标准:以框架协议结果通知书为准; 费用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承接的考试人数量,按季度支付社会化考场服务费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入围供应商因交管局相关考试要求发生变化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升级换代、并报采购人进行审核。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提供的社会化考场服务,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视情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乙方。 3.乙方正常履行合同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服务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驾驶人考试场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并如实报告考场情况。 3.乙方需按时、按标准提供考试场服务,提供热情、周到、高效、便捷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各族群众参加驾驶人考试。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法
申请文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
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1.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任一标项的入围供应商,并向其采购考场服务。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附件:

阿克苏地区机动车考场考试采购服务需求调研分析报告3.4(报送).docx
实施方案2025.4.10(定稿).docx
征集文件.pdf

提交申请地址:

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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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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