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方具备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5)联合体各方应至少具备上述要求的其中一项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市政公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注: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注:须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相应要求的资格证书(资格证或职称证)及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及其返聘证明代替,养老保险如有疑问的,投标单位必须配合查询。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xinyongfuwu/?navPage=4) 7、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8、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